為貫徹落實強化住所(經營場所)監管,規范市場主體登記秩序的工作要求。近日,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關于調整風險地址監管工作要求的通知,經與登記科多輪會商研討,對地址強化監管相關工作原則進行調整,具體要求如下:
對于虛假登記被撤銷市場主體注冊地址或產權人反饋涉嫌虛假登記的地址等,具有明確依據存在登記風險的住所(經營場所),由登記科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將相關住所(經營場所)納入風險地址負面清單,并函告企監科,暫停該地址用于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經屬地市場所對風險地址進行核查校驗,確認消除風險后方可恢復相關地址登記注冊。因此,8月4日我科《關于加強風險地址監管工作的通知》內的287個撤銷登記企業注冊地址已全部被登記科納入風險地址負面清單。各所如確認相關地址風險已消除、可恢復登記注冊的,應申請移出風險地址負面清單。移出風險地址負面清單具體流程,待企監科、登記科協商確定后另行通知。原定于8月10日報送的《2022年1至7月撤銷登記企業注冊地址強化監管情況統計》及上述地址的《啟動強化地址監管傳遞單》無需報送。依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審核合一”辦法》(京市監發〔2020]69號)規定,對于同一地址申辦市場主體超過50戶的,由登記科向企監科及相關市場所定期發出風險預警,接到預警的市場所應及時對相關地址開展核查,結合日常投訴舉報、虛假注冊等情況,通過現場檢查、系統查詢、約談產權單位等方式,對地址做好風險研判。經研判,認為存在較高監管風險的,應按照“市場所提出申請、企監與登記科審核、主管局領導審批”的工作程序啟動強化監管措施,填寫《啟動強化地址監管傳遞單》。經研判監管風險可控、不采取強化監管的地址,要逐一說明原因。請各所于8月10日(下周三)前將《登記注冊50戶以上地址強化監管情況統計表》(附件1)反饋至“企監科”郵箱,于8月17日前將所長簽字的紙質《啟動強化地址監管傳遞單》(附件2)交至企監科308房間。對于稅務、文旅等其他政府主管部門反饋的存在監管風險隱患的住所(經營場所),由登記科啟動登管聯動機制,對擬使用相關地址登記的市場主體,以“一戶一核查”的方式經屬地市場所核查確認后辦理登記注冊。各市場所在實際監管工作中,如發現登記注冊企業數量較多、風險較高的地址,可應及時啟動強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