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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的通知时间:2023-10-25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3〕172號)公布內容,現將2023年度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最低月繳存基數調整如下: 2023年度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最低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濟寧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現行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任城區、兗州區、鄒城市、曲阜市、微山縣為2010元,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參照任城區標準執行;泗水縣、魚臺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梁山縣為182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單位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低于上述標準的,請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辦理調整手續,調整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30日。
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