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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时间:2023-11-30 關于印發《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財會〔2023〕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精神,提高代理記賬工作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我們制定了《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 財 政 部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精神,加強代理記賬行業監督管理,提高代理記賬工作水平,規范會計服務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財會監督、嚴肅財經紀律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觀念,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推進代理記賬工作閉環管理,夯實法治基礎,強化行業監管,打造法治化、規范化、市場化的營商環境,為提升會計信息質量、維護國家財經秩序提供有力保障,促進高質量發展。 二、進一步健全法治體系 (一)健全完善法律規章制度。加快推動會計法修改工作,完善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強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法律責任。修改《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強化代理記賬管理有關要求,優化行政監管方式,細化違法違規情形,明確處理處罰標準。指導地方建立健全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加大行業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力度,營造依法依規執業的良好氛圍。 (二)制定實施行業執業規范。制定代理記賬基礎工作規范,聚焦代理記賬業務的主要工作流程與質量要求,形成全國統一的執業規范性文件。推動執業規范有效執行,督促和引導代理記賬機構規范執業程序,加強內部管理與質量控制,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強化執業規范運用,將執業規范作為衡量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開展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三、加大監督管理力度 (三)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完善全國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服務平臺,構建全生命周期管理閉環,建設行業標準信息庫,實現分析預警功能,提升非現場監管能力,解決執法力量不足、監管存在盲區等問題。聚焦“無證經營”、“虛假承諾”等行業突出問題,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加強常態化監督檢查,嚴格全覆蓋核查、“雙隨機、一公開”日常檢查、重點專項檢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細化監督檢查工作規范和要求。加大對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強化反面警示,形成有效震懾。督促代理記賬機構做好年度備案、變更登記等工作,加強報送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核查。 (四)發揮行業協會自律監督作用。完善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管理機制,加強對行業協會的政策和業務指導,強化行業協會備案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聯系機制。推動行業協會吸納更多會員機構,建立會員機構綜合評價體系。引導行業協會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會員信用管理、內部控制建設、服務質量監督等方面的自律監督工作,規范運用信用記錄、警示告誡、公開曝光等方法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鼓勵行業協會定期開展行業分析工作,加強行業協會間業務交流。將行業協會的評價監督結果作為財政部門強化監管、優化服務的重要參考。 (五)提升信用監管效能。建立健全代理記賬行業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和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等手段掌握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情況和信用情況。制定實施行業信用評級評價制度和標準,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強化事前信用核查、事中信用評估分級和分類檢查、事后獎懲和信用修復的全鏈條全領域監管,通過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持續加強行業誠信建設。 四、促進高質量發展 (六)提高數字化服務水平。鼓勵地方基于代理記賬服務,探索打造涵蓋財稅咨詢、商事登記、金融服務等業務在內的全流程一體化中小微企業管理服務平臺,推動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直達快享機制落實。引導代理記賬機構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手段,選用或打造數字化業務管理系統,對機構業務開展、合同管理、質量控制、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管理,有效提升對內管理和對外服務水平。 (七)加大行業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完善“選、育、管、用”全鏈條機制,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的人才培養體系,優化代理記賬人才隊伍結構,確保人才隊伍持續穩定向好。實施代理記賬行業人才專項培養計劃,注重加強對行業協會負責人、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的培訓。推動代理記賬機構與大中專院校產教融合發展。豐富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注重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誠信建設。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圍繞服務會員機構與推動行業發展,創新開展優秀人才培養。 (八)強化政策引導。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情況為中小微企業購買代理記賬服務,發揮代理記賬機構在中小微企業成長發展歷程中的專業支持作用,規范中小微企業會計行為,提升中小微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制定電子憑證會計數據標準,在試點基礎上加快推廣應用,推動會計數據增信,服務普惠金融政策落實。引導和鼓勵在農村財務管理中引入代理記賬服務,發揮代理記賬機構在規范村級會計核算、服務提升鄉村治理效能中的重要作用。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引入代理記賬服務,提高會計管理能力與水平。 (九)加快轉型升級。鼓勵代理記賬機構不斷拓展財稅相關業務的廣度與深度,創新商業模式,通過優化業務流程、推動服務產品升級,提升核心競爭力。鼓勵代理記賬機構積極開展品牌建設,通過提升服務質量和擴大市場規模,提升機構知名度。積極打造行業交流平臺,總結先進經驗做法,持續提升業務水平和發展效能。鼓勵發揮規模化優勢,通過多維度合作,整合相關領域行業資源,推進行業平臺化發展和一體化品牌打造。 五、保障措施 (十)加強組織領導。財政部加強對全國代理記賬工作的統籌謀劃,做好頂層設計,建立健全工作聯動機制。地方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代理記賬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制定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健全工作落實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十一)完善協同機制。建立健全財政部門與稅務、市場監管等監管部門間的協同機制,積極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推動信息系統對接和數據共享,強化監管資源整合,加強政策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與監督檢查機構的協作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統籌做好代理記賬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強化隊伍建設。加強一線執法隊伍建設,整合行政執法力量,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分級分類分崗位組織專題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配齊配強與執法檢查任務相適應的工作力量,為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提供有力支撐。 (十三)做好宣傳引導。各級財政部門及代理記賬行業協會要加大代理記賬行業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廣泛開展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提升行業發展信心與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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